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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10762
美国大选贵不贵
http://www.100md.com 2011年2月27日 《杂文选刊》 2011年第1期
     一个朋友跟我聊起过:“美国的民主最虚伪了,我们这儿有个有钱人,选举时给当地官员捐了很多钱,官员上台后时时给他好处……”我说:“这种情况可能有,但肯定是非法的。从法律上来说,美国的选举中一个人每次选举给一个候选人最多只能捐两千美元,这点钱要买通一个官员,还是有一定难度地。”

    有钱人“购买”选举,政客当选后为有钱人服务,似乎是劣质民主的一个典型形象。这在美国历史上也曾屡见不鲜。1872年格兰特参选总统时,有个大款一口气捐了其竞选开支的四分之一。不过,随着1972年美国《联邦竞选法案》出台,有钱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地购买民主的“好日子”就一去不返了。从那时开始,不但捐款人必须公开姓名和数额,而且捐款数额有了明确规定:每个人每次选举给某个候选人捐款不能超过一千美元(2002年调整为两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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