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杂文选刊》 > 2013年第11期
编号:18939
谁之罪
http://www.100md.com 2013年5月14日 2013年第11期
乘船,罪过,刘刚
     张勇

    刘刚是中国恢复拳击运动后国家招收的第一批运动员。1994年,刚满二十三岁的刘刚从国家队退役了。他订了张单程机票,揣着三百美元只身去了澳大利亚,他想在异国他乡挣前程。在餐馆洗碗,到俱乐部练拳,打一打锦标赛,这样的生活持续到1996年,刘刚终于拿到执照,成了中国首位职业拳手。他有了自己的经纪人和团队,再也不用为生计忧心了。

    但他在澳洲的首场比赛就出了意外。1996年4月29日,墨尔本,刘刚挑战当时的澳大利亚次轻量级全国冠军兰斯·霍姆森。他在第六个回合便将对手击倒。然而,他并不高兴,反倒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十二个小时后,在澳大利亚家喻户晓的霍姆森因脑血管破裂身亡了。

    惹祸了,天塌了,死者的亲属和崇拜者会不会找自己算账?刘刚害怕,他远在中国的父母更加害怕。

    解开他心结的是霍姆森的父母,他们在电视上发表了公开讲话,希望刘刚不要受此影响,能够继续打拳,并呼吁教练和队医能够在发现拳手状态异常时适时叫停比赛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65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