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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8628
关于“名人”“名牌”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杂文选刊·上半月》 2014年第9期
     俗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有时候人们还把这句俗话与“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归为一类。“人过留名论”比“人为财死论”表面上看像似清高些,其实也清高不到哪里。为名为利,归根到底为自己。前者以“雁过留声”为理由,后者以“鸟为食亡”为根据。与雁为伍,同鸟结伴,实为半斤八两,殊途同归,都是把人降低到飞禽走兽的级别。

    这话虽然说得有些武断,细想想还是有些道理的。人到底为何而生?为何而死?难道非名即利?

    有人一生严谨,凡不仁不义之事不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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