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官员”竟能继续贪腐
这不是在编故事,也不是在说八卦,而是一个刊登在近期《中国新闻周刊》 上的真实案件——涉案人叫梁伟强,原是广东省从化市鳌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2008年因征地受贿十五万元,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但这一判决对他的政治影响仅是官降半级,由原来的主任降为副主任。七年后,即2015年1月,梁伟强再次被推上被告席。法院开庭审理的是南方电网从西换流站项目征地造假案,作为这一项目负责人的梁伟强被指控敛财金额超过四千三百万元。等待他的无疑将是法律的严惩。
一个“缓刑官员”竟然能够在服刑期间继续贪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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