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的名贵特产腐败
茶店,行贿者,情感贿赂和长线投资,比传统行贿方式更隐蔽,名贵特产“生意经”,需要完善相关法律
周群峰所谓“名贵特产”,是指某地特有的或特别著名的产品,本应成为宣传地方形象的靓丽名片,但许多名贵特产却被充当了政商灰色利益链条上的“活动工具”。情感贿赂和长线投资
在眾多名贵特产中,茅台酒尤其显眼,很多官员对茅台酒情有独钟。
2020年10月2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剖析乌鲁木齐市原副市长李某案。报道称,李某认为自己处处高人一等,在接受老板宴请吃喝时,他在酒桌上刻意把人分三等,对应的酒也分三档——自己喝十五年的“茅台”,老板喝“水井坊”,下属喝本地产的“三道坝”。他说:“我是副市长,怎么能和他们喝一样的酒,只有我才能喝十五年的茅台酒。”
自诩为“清官”的敦煌市委原书记詹某舟则“嗜玉如命”。2020年12月18日,詹某舟因受贿罪被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詹某舟有两大爱好。一好玉石,经过多年的“把玩”,詹某舟自诩是懂玉的行家,商人老板和干部送来的玉他先自己鉴定,认为好的才收,不好的就当场退回去。二好打麻将,老板们自然“心领神会”,争相陪着打牌,变相输送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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