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杂文选刊·中旬》》 > 2012年第8期
编号:944395
食品安全“惯犯”
http://www.100md.com 2012年4月15日 《杂文选刊·中旬》 2012年第8期
     如果你对食品安全敏感,又喜欢逛超市,可能会对一个现象大惑不解:为什么那些一而再、再而三被曝光的食品安全“惯犯”企业的产品依然摆满了超市的货架?

    譬如,韩国现行的食品卫生法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的人员将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被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因制造或销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十年内将被禁止在食品领域从事经营活动。

    不仅韩国如此。在世界范围内,生产企业一旦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都将遭受法律和市场的严厉惩罚,很难逃脱关门破产的结局。2000年在日本,有着七十年历史的“雪印乳业”,就因为工厂停电和企业的不负责,变质的奶源流入市场,导致大面积食物中毒,最终只能破产倒闭。德国最大的面包生产企业“穆勒”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01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