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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09836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月1日 《生活之友·益寿文萃》 2011年第1期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配偶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婚前个人财产

    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所取得的房屋、汽车、存款及赠与物等。除非婚前财产所有权人明确赠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婚前财产时,需注意几个问题:

    1、婚前购房,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进行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依共有财产处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接受父母赠与的财产,除非特别说明,视为父母赠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4、婚前个人投资经营的实体,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婚后继续获取收益,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8、科研津贴;

    9、一方个人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约定的个人财产

    指夫妻双方共同约定的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但是,为了逃避债务或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将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的约定无效。(据10.11.10《晚霞报》 文/张志胜律师),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