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医疗纠纷的影响因素
【摘要】了解罗湖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医疗纠纷的影响因素,旨在改善提高自身医疗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努力创建良好的医患关系,以病人为中心,全方位的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尽量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这要比发生医疗纠纷后进行“亡羊补牢”要明智得多,也是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必然趋势。【关键词】社区健康中心;医疗纠纷;医疗损害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455(2010)08-0431-01
医疗纠纷处理的实际是医疗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故医疗纠纷处理首先是法律问题,其次才是医学问题[1]。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医护人员一旦侵犯了病人的权利,不管其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有可能引起医疗纠纷。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也不论是何种类型的,更不论最终采取什么方式予以解决的医疗纠纷,均会对社会、医患双方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特别是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工作中,面临的压力,可以说“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因此,在加强医疗纠纷调解和处理的前提下,对罗湖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医疗纠纷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积极主动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妥善处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医疗纠纷造成的不良影响,现浅谈如下:
1 影响因素及分析
1.1 内在因素
1.1.1 社康中心整体人员结构不尽人意。根据2009年罗湖区卫生局社康办资料显示:①在50家社康健康服务中心604 人中,卫生技术人员578人占95.7%、受全科培训223人数占37%(全科医生为16%)、临床和中医医师257人占42.5%、护理185人占30.6%、公共卫生人员17人占2.8%、其他145人占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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