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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66473
婚检是否该强制(1)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1日 《医药世界》 2005年第8期
     黑龙江省卫生厅修改后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于6月24日审议通过,并开始施行。该《条例》的公布施行意味着黑龙江省成为自2003年10月1日实行自愿婚检以来,我国第一个恢复强制婚检制度的省份。

    黑龙江成为国内唯一恢复强制婚检制度的省份

    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修改后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6月24日审议通过,并开始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本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验并留存男女双方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的公布施行意味着从现在起,黑龙江省将再次开始施行带有强制性质的婚检制度。据了解,黑龙江省是全国施行“自愿婚检制度以来”唯一的一个通过人大修改条例的方法重新实施强制婚检的省份。

    2003年以来黑龙江仅有0.43%的新人自愿婚检

    据了解,黑龙江省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就已经开展了婚前保健的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和婚前医学检查。二十多年来,通过广泛宣传法规和婚前保健的重要意义,逐步强化了广大群众依法接受婚前保健的意识。到2003年10月,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75.79%,其中城市81.83%、农村69.63%。婚检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护公民健康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003年10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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