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家庭百事通》 > 2005年第6期
编号:2459334
冲击波:象牙塔里筑爱巢?
http://www.100md.com 2005年4月29日 家庭百事通 2005年第6期
     正方发言

    可惜我赶不了这趟班车

    出场学生:张志良,23岁,法律系大四学生

    我觉得学校对结婚不再说“不”是一个好的现象,毕竟大学生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了,可以承担自己行为的法律责任,当然也理应享受到自己抉择的权利。根据《婚姻法》规定,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即达到婚龄,到达这个年龄的大学生基本上已经大学三、四年级了,相对而言他们的很多想法已经比较成熟。法律既然给出了这个年龄,就是认为大多数人到了这个年龄都有承受婚姻责任的能力,也是考虑到婚后两到三年就到了人类最佳的生育年龄(25岁左右)。

    相信经过这两三年的磨合,他们都更懂得家庭的意义,又能在最佳的年龄段,拥有最优质的爱情“结晶”,这都是一些让人期待的好事。而且,我认为结婚这种行为也有助于大学生早些建立更深层次的责任意识。

    选择何时结婚是公民的权利,这跟是不是在校大学生没有关系,新《规定》的最大意义在于把这些不合理的东西去掉了。可惜我还有几个月就要毕业了,不然,我还想赶赶这趟“班车”呢。

    解除婚禁彰显人性化

    出场家长:王苏,46岁,工作于某研究所

    回想我们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大学生活,谈情说爱如同搞“地下工作”,跟做贼似的,还有的因此被开除学籍。九十年代放宽了,大学生谈恋爱成了公开的秘密,现在更好,连婚禁都解除了,这说明学校教育在走向成熟,更加人性化。同样,大学生也在成熟,也会理性对待自己的权利。结婚和谈情不同,有情就可以谈,结婚就得讲条件,房子问题、经济问题准备好了吗?肚子大了怎么办?毕业后去哪里谋生?极少数“发昏”的楞头青是会有的,但现实能教会绝大多数学生该如何面对。权利也是一把双刃剑,即使出点乱子,人们也可以从教训中学会生活——世界上没有不付出代价的收获。

    目前各方对在校大学生“婚禁”放开的最大顾虑就是,此举是否会引发大学生的“结婚潮”?作为家长,我倒认为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751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