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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吧,我们只做亲人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2月31日 家庭百事通 2007年第12期
     朋友一年前就说跟丈夫过不下去了,吵闹过,冷战过,最后还是在炎炎夏日里分手了。因为房子的问题,各持一本离婚证的两人却还要呆在一套房子里“抬头不见低头见”。她在QQ上问我:“这种‘非人’的日子可怎么过?”

    我理解朋友“非人”的含义:眼前的男人,曾经豪言壮语、信誓旦旦,在掠夺了自己最好的青春和年华后,却又百般生事或兴味顿失,把初始的美好一点点践踏成负数,把好不容易才合二为一的金钱、房子、身体甚至亲戚朋友等诸多东西又硬生生地一分为二,留下那么多不愉快的回忆和伤害,让人该如何面对?

    分手了,自然不再是情人。可是,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一对,有了那么多次的双出双进甚至患难与共,有了那么久的同床共枕以至灵肉相嵌,为什么一定要水火不相容?又何苦非要把植于彼此体内的情愫连根拔除?于是,我给朋友出主意说:“做不成夫妻,你们可不可以做分手亲人呢?”

    “做分手亲人?”朋友在QQ上不以为然,“离婚可是人生中一次伤筋动骨的强地震呢?分手了,恨都恨不过来,还怎么做亲人?”

    做分手亲人,而且只做亲人。你没辙?可明星有招——

    宝妈王美华是曾志伟的第一任妻子。18岁时,因为19岁的曾志伟想要“生一个足球队的孩子”,她结婚后便放弃了自己发展得很好的歌手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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