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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31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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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 2025年6月6日 家庭百事通 2008年第9期
     被保人潜逃,担保人是否要担责?

    2007年5月,A公司因业务需要,决定招聘3名营销员。李某经笔试、面试合格后,被通知拟用。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要求被录用者必须提供保证人,并签订《人格担保书》。公司拟定的担保书中规定:“被保证人如有盗窃、贪污、侵占、卷逃、故意毁损公司财物、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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