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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434032
染上职业病不幸离世,两家单位谁担责?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月1日 家庭百事通 2009年第4期
     张万才曾经是江苏省江都市人,先后在两家鞋厂工作,后因患上职业病而不幸离世,而两家鞋厂互相推诿,拒绝承担责任。此案历经仲裁、一审、二审和申诉程序,张万才的妻子曹宝芬才依法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丈夫患了职业病,

    用人单位拒治疗

    江都市是远近闻名的“皮鞋之乡”,张万才、曹宝芬夫妇一直依靠在皮鞋厂打工维持着他们一家不算富裕但其乐融融的日子。2002年2月至2005年8月17日,张万才夫妇均在扬州甲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工作,张万才是制鞋配底工。2005年8月18日,他跳槽到了江都市乙皮鞋厂(以下简称乙厂),从事制鞋贴底工作。

    2006年1月23日,原本身强体壮的张万才忽然出现了头昏、体虚、心慌乏力等症状。他去当地的乡镇卫生院作了检查,医护人员发觉他的血液中白细胞、红细胞和血小板的数量低下,仅是正常人的1/5。看着脸色发白、嘴唇没有血色的张万才,医护人员劝他去城里的大医院检查一下,看看是否苯中毒。

    曹宝芬立即陪同丈夫来到了南京一家医院。经检查,医生诊断张万才为慢性重度苯中毒,情况十分危急,必须尽快住院治疗。医生提醒他们说,职业病应该由厂方负责治疗,建议张万才赶紧回家找厂方。

    返回江都后,他们立刻找到乙厂负责人。可是,厂方拒绝拿钱出来为张万才看病。后在多次请求下,乙厂最终同意借一点钱给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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