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闪婚闪离”为敛财,诈骗岂能披上“合法”外衣?
山东省威海市一家建材企业老总郑兴才和年轻美貌的王佳小姐“闪电”结婚。可几个月后又离婚,郑兴才直接经济损失达150万元。后经调查,王佳“巧妙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利用婚姻“合法诈骗”,结婚4次,诈取了巨额财产。她的“闪婚诈骗”理应受到道德和良知的谴责,可为什么屡屡得逞而没有受到法律的惩处?丧偶富豪迎娶妙龄女
2008年11月5日,山东威海某建材企业老总郑兴才到上海洽谈业务,在宾馆大厅等候客户时,一位妙龄女子在他对面坐了下来。这个白领名叫王佳,毕业于南京某高校法学院,在一家外资企业担任法律顾问。郑兴才拿出合同,让王佳帮忙审核。为了表示对王佳的谢意,郑兴才便请她吃饭。酒席上,王佳说自己因为追求事业,29岁还未成婚。45岁的郑兴才2年前妻子不幸病故,到现在也没有再婚。王佳含蓄地表达对郑兴才的好感。之后,两人频频约会。王佳告诉郑兴才,她是看中了他的能力和稳重。王佳说自己有20万元年薪,有一辆帕萨特轿车,在上海置有2套小户型房子。
12月28日,王佳突然来到威海,抱着郑兴才大哭起来:“爸妈听说了我们的事,表示坚决反对。不过我认准的事他们改变不了,这次来我就是想和你办理结婚手续,他们不答应也没办法了。”
2009年1月5日,王佳和郑兴才在威海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王佳对郑兴才说:“我们布置一个温馨的家,爸妈说不定会高兴的!”郑兴才连忙点头表示赞成。经过一周的看房选房,他们在上海徐汇区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现房,总价180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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