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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430855
遭遇诚信危机,“银行不良记录”惹风波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月1日 家庭百事通 2010年第3期
     一名女士向银行贷款购房后,因开发商延期交房而与之解除了合同,且约定由开发商代为偿还她的贷款。可是,当她再次准备贷款购房时,却遭遇了银行信用“污点”的障碍……

    贷款购房中途夭折,开发商答应代为还款

    2004年初,吴女士与江苏省镇江市某住宅发展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这套期房总价为21.8万元,双方合同约定房子在2006年底交付。12月15日,吴女士夫妻首付6万元后,与银行、开发商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银行向吴女士夫妻发放借款15.8万元,期限为20年;吴女士夫妻连续3个付款期或在合同期内累计6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有权单方面宣布合同到期;开发商自愿为吴女士夫妻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后,吴女士每月准时到银行还贷。直至2007年3月,开发商还是未能交付房子。

    屋漏偏逢连阴雨。4月19日,吴女士和丈夫因感情破裂而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约定:在镇江的房屋归吴女士所有,各自名下或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与承担。吴女士经过慎重考虑,以开发商未按约交房为由,向镇江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2月18日,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解除吴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退还她各项费用24万余元。随后,吴女士向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一直未能到位。吴女士因经济拮据,自4月起开始逾期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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