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家庭百事通》 > 2015年第5期
编号:2538382
促销活动赠送伪劣产品,我能要求退换吗?
http://www.100md.com 2026年3月17日 家庭百事通 2015年第5期
     3月,一家超市搞促销活动,称凡是购买某品牌的液晶电视机,均可获赠一台价值899元的按摩仪。我参加了此活动。然而,刚用了两天,便发现按摩仪一侧失灵,因此找超市换。可超市销售人员却说因属赠品,不予退换。请问,超市能这么做吗?

    江西 熊先生

    超市的做法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更换按摩仪。我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同时,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超市搞促销活动的赠与行为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21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