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受伤,养老院该不该担责
设施设备缺失致人摔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老王入住北京某养老院时,被评定为生活自理型人员。,一日深夜,负责夜间巡视的护理人员发现老王所住房间内亮着灯,遂进屋查看,结果发现老王摔倒在床边。经诊断,老王左股骨颈骨折。接着做了左股骨头置换术

安享幸福美满的晚年,是每位老人的期盼,也是每个家庭的关切。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重,机构养老成为趋势,养老机构的数量不断增多。但是,由于养老院专业化程度不高、硬件设施不完善等原因,老人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那么,养老机构对此该不该承担责任呢?
设施设备缺失致人摔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老王入住北京某养老院时,被评定为生活自理型人员。
一日深夜,负责夜间巡视的护理人员发现老王所住房间内亮着灯,遂进屋查看,结果发现老王摔倒在床边。经诊断,老王左股骨颈骨折。接着做了左股骨头置换术。老王的家人认为,老王所住房间没有床挡、防护垫、安全扶手等安全保护设施,致使老王从床上摔下受伤,养老院应当担责。那么,养老院应当担责吗?
养老院无疑要承担责任。养老机构作为经营者,应结合养老服务的特殊性,如老年人的体能、心态等,对经营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完善各项服务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以确保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中规定:“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条件的居住用房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99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