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上班,这些劳动权益不可不知
加班费,春节假期,黄某,春节加班,能用补休方式代替加班费吗",秦先生是某公司的车间副主任,一直勤勉敬业。今年春节前,公司接了一个大订单,交货时间紧,于是就让秦先生带领一批员工在正月初一至初三加班。秦先生做了不少思想工作,部分员工

2025年春节假期已经结束。在这个节日里,你是坚守工作岗位,还是回到老家与家人团聚共度佳节?节后回到工作岗位的你,是否遇到有关劳动权益方面的烦心事,这些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与春节假期相关的劳动法问题。
春节加班,能用补休方式代替加班费吗"
秦先生是某公司的车间副主任,一直勤勉敬业。今年春节前,公司接了一个大订单,交货时间紧,于是就让秦先生带领一批员工在正月初一至初三加班。秦先生做了不少思想工作,部分员工也认为能拿到3倍的加班费很不错,就决定留下加班。而春节后,公司却让秦先生等15人补休3天,说不再支付加班费。一些员工拒绝补休,坚持要拿加班费,公司则声称自己在支付加班费与安排补休之间拥有决定权。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
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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