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采购新政进行时
计生委,医疗机构,卫生,省级药采平台规范化建设获强化,各地亮点
日前,由中国卫生杂志社主办、健康报社指导的“三医联动”背景下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研讨会在京召开。参加此次研讨会的有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相关负责人,北京、上海、辽宁、湖南、浙江、江苏等部分省(市)卫生计生委药政部门的负责人以及业内专家。健康报社社长、中国卫生杂志社社长邓海华表示,随着我国“三医联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框架的完善,全国各地正在进行或已经完成的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面临着“细化药品分类采购措施”“专利药国家谈判”“两票制”等诸多新挑战、新机遇,各地也探索出众多创新性的做法。《健康报》《中国卫生》将继续做好对国家药物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发现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改革鼓与呼。
省级药采平台规范化建设获强化
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
药品集中分类采购改革必须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等同步推进,才能真正实现“腾笼换鸟”的医改政策初衷。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强化了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妇儿专科、急(抢)救、低价药品的直接挂网采购;大部分省份已开展招标采购药品的双信封招标工作。下一步,我国将积极探索省际跨区域联合采购的有效实现形式,实现资源整合、信息互通,同时加强国家药管平台和省级采购平台的规范化对接,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平台数据。
目前,医药区域联合采购正在进一步向前推动,京津冀推动企业资质审核标准统一,采购价格互换联动,探索搭建三地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信息共享平台;西部6省已建立起统一的企业和产品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沪苏浙皖闽也建立了综合医改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药品、耗材的联合采购。此外,辽宁等省份探索出成熟的短缺药监测评价模式,覆盖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分级监测预警;部分省份还推进了医疗机构药事服务工作、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等工作。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推动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标准化体系,规范医用耗材统一编码、推动联合采购等。
各地亮点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药械处处长岳小林:
北京市采取的是公立医院药品阳光采购方式,具体为:
一个平台、价格联动。阳光采购坚持全市一个采购平台,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在用药品上全部在政府搭建的平台上实行网上采购。同时,以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价为重要参考价格,实行多方谈判、动态联动,实现成果共享。两个转变、公开透明。政府职能逐步实现由重运行到强监管的转变,采购平台也逐步实现由操作平台到服务平台的转变。阳光采购还将通过“四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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