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还是新生事物
医疗机构,公立医院,试点
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正在上海和深圳等地试点开展,但是还有很多基本理论、认识和实践操作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如什么是医院药品集团采购?它与招标采购是什么关系?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是不是就是“二次议价”?如何来组织药品集团采购?集团采购后药品进一步降价的折扣应该如何分配?上海市和深圳市在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做法上有什么区别?医院药品集团采购中有什么国际经验值得学习等。医院集团采购组织通常简称为GPO。GPO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它是一个价格谈判的机构,本身既不招标也不采购产品, 在国内它往往是在省级药品招标采购的价格基础上, 进一步由医院组织起来进行团购。其次,GPO是一个自愿参加的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的药品集团采购第三方组织,是为医院采购产品(药品、医用商品、器械、设备)和服务的一个中介组织。在医疗服务提供者和药品经销商之间进行价格谈判。根据集团内的购买力与药厂、配送商以及其他组织谈判价格,从中获得折扣,达到实现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的目的。
医院集团采购的全过程是公开、透明的,需要建立信息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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