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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两票制”来了
http://www.100md.com 2017年9月13日 中国卫生 2017年第2期
发票,流通,医疗机构,何为“两票制”,有啥新要求,如何确保落实
     文/本刊记者 姜天一

    近日,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2017年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举办2017年的首场新闻发布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向社会解读了该项政策的有关情况。

    何为“两票制”

    《通知》要求,在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要率先在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推行“两票制”。2017年进一步扩大“两票制”实施范围,争取2018年在全国推开。

    什么是“两票制”?简单地说,就是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对于“两票制”的界定,《通知》明确指出,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加价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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