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告知尸检 医院担责
医方,同意书,死因,案情回放,法理评析
案情回放71岁王某感冒病刚好没几天,突发心悸及胸闷,被家人送往辽西某人民医院救治。初步诊断为冠心病(心绞痛型)、高血压。医方及时对王某采取救治措施,并继续观察。当晚20时,王某心脏骤停,瞳孔散大,不幸死亡。次日,医方向死者家属出具内容为“王某死于急性心肌梗死”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因当初住院系王某亲属帮助联系该院医生安排,所以,王某子女对其母亲的死因虽感突然、无法接受,但未提出质疑,医院也未对尸检事项予以告知。王某家人处理完丧事不久,认为王某的死亡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有关,医院应承担一定的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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