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的新意义新内涵
联合体,共同体,成为分级诊疗的重要载体,淡化“产权”提升“治理”,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文/胡善联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形势下, 医疗联合体的组建有了新的意义和更加丰富的内涵。首先它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举措,其次它是适应建立分级诊疗体系的需要,没有医疗联合体的组织形式,分级诊疗不可能做好并持续发展。
成为分级诊疗的重要载体
《“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提出:“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与医保、远程医疗等相结合,实现医疗资源有机结合、上下贯通。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将医疗联合体构建成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区域协同服务模式”。“引导医疗联合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引导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调动三级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1月发布《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医联体作为载体推进分级诊疗。
201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做了《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建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我国目前医疗联合体的形式主要有4种类型:一是在城市组建医联体(即医疗联合体),如深圳罗湖医联体、镇江康复医联体、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联合体; 二是在农村组建医疗共同体(简称医共体),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如安徽省天长市;三是专科性质的医疗联合体,如儿科、妇产科、肿瘤科联盟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35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