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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52572
多机构执业终成现实
http://www.100md.com 2017年9月27日 中国卫生 2017年第4期
医疗机构,医师,新规带来多种变化,医疗行业将迎活水,发展路上还有“拦路虎”,没有“纯粹的自由”
     文/赵颖波 尹 畅 付 强

    《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两个部门规章的发布,表明我国医师多点执业注册与管理制度将发生重大变革,在医改深化过程中逐步成长起来的医师多点执业(实际上是多机构执业)将获得更有利的发展环境,同时也将被纳入制度化的监管之中。

    新规带来多种变化

    执业地点发生变化。此前,医师执业地点为确定的医疗机构,每增加一个新的执业机构都需到行政主管机关办理审批手续。新《办法》实施后,医师执业地点变为主执业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或县级行政区划,实行“一次注册、区域有效”。

    执业关系发生变化。既往的医师执业是以医疗机构为地点,医师与医疗机构紧密捆绑,强化医师“机构人”的角色定位。新《办法》实施后,在同一注册区域多家机构执业的医师,只需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登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向批准该机构登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备案即可,无需再行审批。实行区域注册,将医师的执业管理与认识管理分开,弱化了医师“机构人”的身份、对其合理开展职业活动的制约和限制,有利于医师生产力的释放和医疗服务资源配置的优化。

    薪酬模式发生变化。原本医师是全职工作状态,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全额负担其工资、保险及其他政策性津补贴。多点执业的实施使医师工作具有兼职的性质,其执业收入应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量、劳动时间和绩效来实现,医师在主执业机构外其他机构执业的收入应该与主执业机构进行合理分配。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作重心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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