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卫生》 > 2017年第4期
编号:452589
医院运行的新定位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月12日 中国卫生 2017年第4期
办医,营利性,非营利,大力鼓励社会办医难免泥沙俱下,社会企业可能是第三条路,还要跨过四道“门槛”
     文/曹 健

    近年来,政府不断出台政策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医疗行业。但是,由于资本逐利的天性导致社会办医始终扭曲在逐利与公益性之间,以至于社会资本在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同时,如何获取合理回报已成为一大难题。如何正确调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和营利性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资本面临的一大难题。

    大力鼓励社会办医难免泥沙俱下

    近年来,受政策推动,我国社会资本进入民营医院的热情日益高涨,民营医院的数量和总诊疗人次数都得到了快速发展。2006年~2015年,我国的民营医院数量从4150家增加到14518家,10年间数量增长了10368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3%,民营医院总数已超过公立医院,占到全国医院总数的52.7%。

    但另一方面,民营医疗市场的发展也伴随着跌宕:很多民营医院的盈利模式非常值得警惕,部分地方政府的激励政策也有待商榷,民营医院的广告投放更是累受质疑。因此,我国民营医疗机构在规范化监管方面,显然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自2000年以来,我国对医疗机构按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实施分类管理,二者执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和财会制度,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格;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照章纳税。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相比,要缴纳各种税额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进口仪器设备增值税和关税。

    正是由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高税负问题,使得许多社会资本所举办的医疗机构注册为非营利性医院,目的并不完全是为了更好地回馈社会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88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