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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52631
“父亲”失联 胚胎移植术能否继续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0月29日 中国卫生 2017年第5期
同意书,舟山市,生殖,案情回顾,法理分析
     文/李若男 王 岳

    【案情回顾】

    33岁的阿菊和丈夫阿洋结婚多年未孕,尝试通过试管婴儿术受孕。2016年2月,两人在浙江省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取卵、取精。医院告知他们,将通过低温保存技术保存5个胚胎,并定于6月将胚胎解冻、移植。夫妇按医院要求签署了多份知情同意书。可就在2016年5月,阿洋出海时遇海难失联,至今下落不明。2016年7月,阿菊想到保存在医院的胚胎,希望通过移植生下子女。

    为此,舟山市妇幼保健院伦理道德委员会专门进行讨论,结果认为阿菊的要求不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首先,阿洋失踪,阿菊属单身妇女,根据原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中的社会公益原则,不能为单身妇女实施胚胎移植。其次,辅助生殖技术须经夫妇双方自愿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实施,阿洋现在无法签署胚胎移植的知情同意书。再次,阿洋可能无法生还,若阿菊通过胚胎移植生育孩子,单亲环境下成长会对孩子带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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