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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52679
税优健康险需要更多扶持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1日 中国卫生 2017年第6期
优惠政策,完善针对不同主体的税优政策,提高个人购买的优惠额度,制定针对团体健康险的税优政策,加大对经营主体的税收激励,配套措施兼顾两个方面,明确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方案,健全商业健康险相关精算制度,产品形态亟待丰富,促进商业险与个人医保账户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31个城市正式启动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根据政策的实施现状,节税效果并不明显,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也暂时无法形成有效激励。为了更充分的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功能,应该从政策上给予税优健康险更多的扶持。

    完善针对不同主体的税优政策

    1.提高个人购买的优惠额度

    对比其他发达国家针对商业健康保险的个税扣除比例(详见图表),我国当前实施的针对个人的税收优惠幅度较小。借鉴这些国家的发展经验,在综合考虑我国财政实力、国民收入水平及健康保障需求等因素下,我国应该适度提高优惠额度。

    2.制定针对团体健康险的税优政策

    我国个人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考虑到团体健康保险投保对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具有缓和作用,我国应该积极制定专门针对团体购买时能够给予的优惠政策,提高雇主为雇员投保的积极性及经营主体经营该类险种的积极性。实施针对团体健康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同时从供给端及需求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规模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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