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监管之路 变则通
计生委,医疗卫生,监管主体和手段都要多元化,找准短板精准发力
监管主体和手段都要多元化《健康报》社副总编辑、《中国卫生》杂志社编委闫丽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要着力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建设,5项基本制度建设为我国医改指明了着力的大方向。其中,综合监管制度的完善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加快完善医疗监管体系,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强化行业的监管职能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工作目标,也是医改进入深水期的客观要求。
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监察专员姚建红:

姚建红
“十三五”医改规划提出,要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强化全行业综合监管,引导规范第三方评价和行业自律。加强综合监管是巩固和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构建大健康、大卫生格局的重要途径,提升卫生治理体系能力的重要手段,确保人民群众获得安全、价廉、方便、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保障,也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契机。
综合监督涉及卫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甚至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督局等,现存的问题是,第一不会管,第二不想管,第三不敢管。不会管是没有能力做这件事,不想管说明缺乏动力机制,不敢管是缺乏胆识魄力。所以,今后的监管重点可以概括为“4+N”,4个重点包括:医疗服务监管;打击医保骗保等行为;监控药品耗材使用是否规范;公共卫生监管。用什么手段进行监管也很重要,要保障执业法制化、管理信息化、技术标准化、行为规范化和体系信用化。综合监管要建立责任清单制,权利应该划分清楚;建立正向引导的绩效考评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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