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卫生》 > 2017年第7期
编号:452745
为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建机制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1日 中国卫生 2017年第7期
谈判,“负目录”式管理为远期目标,调整的范围,办法和规则,谈判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
     继2017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保目录之后,近日人社部发布公告,就“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希望研究机构、学术团体、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六大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应建立什么样的机制?

    “负目录”式管理为远期目标

    和世界上大多数全民或社会医保不同,我国医保对药品采用“正目录”式管理(圈定部分处方药进入目录,默认其他不在目录)。这一管理方式决定了纳入目录的处方药品数量有限,是基于医保目录形成的历史沿革、医保基金承受力有限、引导合理用药和药品供给侧治理效率等多因素综合考量的结果。相对狭窄的目录范围必然以牺牲满足临床需求的多样、多层次和可选择性为代价。从长远来看,我国的医保药品目录终将以“负目录”(默认所有处方药都进目录,剔除特定)式管理作为远期目标,这也是符合医学客观规律的做法。

    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需要综合考虑:一方面,为提高全民医保的保障能力、减轻参保群众负担,同时充分顾及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的要求,应将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与医保支付方式调整、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工作有效结合起来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790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