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向“三医联动”挺进
保障局,医疗保障,管理体制,部门分割阻碍医改进一步深化,供方和需方要更好地融合,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
文/江 宇此轮机构改革触动了过度分割的医疗卫生行政体系,向着“三医联动”迈出了重要一步。特别是在国务院减少8个正部级机构、7个副部级机构的情况下,却新增加了医疗保障局,体现了国家对医改的高度重视和决心。
部门分割阻碍医改进一步深化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医疗服务机构和药品企业由卫生部管理;城镇劳保医疗经费由企业列支,基金由全国总工会负责管理;公费医疗经费由财政支出,建立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服务目录、财政预算、管理资金。总的来说,我国当时的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体制较为集中统一,筹资和服务实行统筹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促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国家对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做出改革。在药品监管方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卫生部分离,先后经历了国务院直属单位、隶属于国家经贸委等一系列变化。在医疗保障体制方面,城镇职工医保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2002年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管理。
2009年实行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同医改要求不适应的问题逐渐凸现出来,医疗、医保、医药管理职能的分割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医改的进一步深化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83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