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创新监管 保障用药安全
处室,药监局,医疗器械,统一权责,把好源头关,提前防范,化解风险点,创新发展,提升科学性,关注产业,促质量发展
文丨王越近年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把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提高公众用药可及性作为履职尽责、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探索完善新时代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主线,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统一权责,把好源头关
江苏在机构改革后,由原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负责监管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及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等,调整为由省药监局负责监管,涉及企业近4000家;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为适应机构改革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江苏省药监局在局机关科学设置12个处室,全国首创在13个设区市全部设置检查分局,从全省范围内划转专业监管骨干,集中力量、集中资源进一步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切实把好源头关。
在机构设置及事权划分方面,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将监管与审批分离,整合行政审批职能,实行一个处室审批、一个窗口对外,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分别设置药品生产、医疗器械生产、药械经营、化妆品监管处室,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风险管理,强化监管处室风险防控职能,并在稽查处加挂风险监测管控处,统筹开展风险防控工作。推动设置检查分局,细化局机关有关处室和检查分局职责分工,明确由局机关有关处室主要承担高风险重点品种、重点企业的监管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04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