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十年,展示制度自信
医疗卫生,公立医院,下一步医改要研究更深层次问题,改革需要战略定力,基本医疗服务应由三方合理分担,扩大大病医保,推进精准补偿,体制问题应加快理顺,基层机构真正回归公益性,消除医疗发展不平衡,深化医改需不忘初心,进一步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
文丨本刊记者 连漪 王祎然2009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弹指一挥间,新一轮医改步入第十个年头。今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面临的状况、环境、需求和十年前有着天翻地覆的改变,如何站在全新的起点上,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日前,在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理论与政策专委会主办的“中国医改十年回顾与展望”学术高峰论坛上,与会者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本期嘉宾:
原卫生部部长、中国卫生经济学会总顾问 高强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司长 何锦国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 钟东波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雷海潮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李玲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潘维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徐恒秋
广东省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雅洁
福建省三明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肖世宣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吉文桥
下一步医改要研究更深层次问题
高强:
医改十年,出现了很多好的典型,通过这些好经验,可以总结规律,来指导和回答我们的医改应该怎么做?适合中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制度是什么样?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健康之路应该怎么走?探索好这些宏观问题,才能形成一个比较规范完善的制度。
宏观上讲,“三医”还有一些问题没有厘清:医疗方面,如何科学划分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的职责?公立医院应该承担什么职责,需要配备什么人才和设备,让他维护公益性质?政府应该提供什么保障?这是下一步应该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医药方面,药品到底是公共商品、特殊商品,还是一般商品?我主张医药产品要定义为特殊商品,政府应该研究给予特殊的政策,包括扶持、监管等一系列政策。保证它应该带有某种公益性,不是单纯的追求利润,还要保障群众的公平享受。
医保方面,什么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该怎么保障?这些概念并不清楚。目前,医疗保障主要体现在目录上,列入目录的就可以报销,不列入目录不报销,现实的情况是大量的药品和服务都没有目录。可以说,现在的医保并没有完全覆盖城乡居民所需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所以,对于医改要有一个全面、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取得的成绩要全面、客观,要充分的体现十年医改来之不易的成果。同时,要研究更深层次的问题。特别是障碍,我们的城乡居民关心享有基本医药卫生服务的那些体制上的、机制上的、制度上的、方法上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点就是:一定要把维护人民的健康放在第一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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