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带量采购除了量还带来了什么
厦门市,医疗机构,多措并举保障政策落地,百姓用上“质优价廉药品”,做好仿制药,大力开发研制专利药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发布后,福建省厦门市作为试点城市之一,第一时间作出响应,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厦门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厦门市医保局。3月18日,在11个试点城市当中,厦门成为患者用上集中采购药品的第一个城市。在“4+7”带量采购落地过程中,是什么促成了厦门速度,厦门的患者又获得了哪些实惠?多措并举保障政策落地
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厦门市在《方案》发布后,针对《方案》要求进行了一系列准备工作,以确保此次采购能够顺利实施。按照相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和印发了《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局分别出台配套政策。将中选药品采购任务分解到各家公立医疗机构之中,各医疗机构分别与配送企业签订了此次带量采购的药品购销合同。根据药品采购价格和医保政策的改变,完成了相应的药品采购和结算系统改造。针对中选药品,厦门市制定了药品采购和使用监测方案,同时出台了中选药品抽检方案,明确检测原则,确保中选药品质量。针对未中选药品,厦门市医保局与卫生健康委共同召集药品生产企业确认厦门地区药品挂网价格,未中选的药品最高价与上海地区联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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