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综合医改试点推进历程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2015年4省开展医改综合试点,2016年试点省份增至11个
2015年 4 省开展医改综合试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改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地方改革力度,探索总结医改经验和模式,2015年2月,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江苏等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的函》,决定在江苏、安徽、福建、青海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
根据要求,各试点省要以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导向,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健全医保,规范医药,创新医疗,推进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内外联动,整体配套推进医改试点,充分发挥各项改革政策的叠加效应。要紧紧围绕事关医改全局、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亟需探索突破的改革“硬骨头”,进一步聚焦改革重点,集中力量攻坚突破,努力探索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路子。对于看得准、有把握的改革,可在全省范围内推开试点;对于暂时把握不准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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