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测评价:从多方探索到价值回归
卫生,用药,为公众用药提供证据,评价和监测提供决策依据,顶层入手完善政策
文丨本刊记者 宁艳阳2017年9月,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此后,促进药品价值回归日渐成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核心议题。2018年4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中包括“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具体开展此项工作。
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是促进药品回归临床价值的基础性工作,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措施,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具体要求。那么,如何以临床药学工作为核心,做好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促进更多、更经济、更合理的药品应用到临床?
本期嘉宾: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药品目录管理处处长 刘嘉楠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卫生政策与技术评估研究室主任 赵琨
西安交通大学药学院副院长 方宇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 闫盈盈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处长 刘宇赤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药政处处长 吴文辉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处长 孙常翔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处长 孙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处长 罗震旻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副处长 王晓丽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科长 周健丘
为公众用药提供证据
刘嘉楠: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药品治病救人的本质特征和临床价值。《“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等文件对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提出了明确要求。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也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确定为卫生健康部门的法定职责。201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将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轮廓勾勒地更加清晰。2019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再一次体现了国家开展此项工作的决心。

刘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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