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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24522
浅谈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1)
http://www.100md.com 2012年9月1日 生活与健康·理论版 2012年第9期
     [摘 要]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如何合法、合理地运用这种行政裁量权?本文从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基础、行使原则、存在的问题等方面作出探讨,并建议从法律法规、程序公正和司法监督、行政约束与制度规范、行政裁量基准等方面加以控制。

    [关键词] 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运用;控制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之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①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由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事务的迅速增加、社会关系日益复杂,政府功能也迅速强化,大大增强了干预社会生活的力度,公共行政也逐渐从人治走向法治。正确行使和运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做到依法行政的关键。

    自由裁量权在我国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中显行尤为重要。这是因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涉的内容广泛,包括农林种植、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食品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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