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2014—2016年食品卫生、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分析
甲肝,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郑全良,李淑波,刘建军,庞武元,张 钰,梁星辰(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2200)健康证明是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托儿所及幼儿园工作人员(医学简称从业人员)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从业前、从业期间,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的证明[1]。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昌平区餐饮及公共场所服务安全管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2014—2016年昌平区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报告分析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从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辖区参加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的体检数据。
1.2体检项目及检测方法包括询问既往史(主要传染病史),内科、皮肤病(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检查;X线片胸部透视主要检查活动性肺结核;肛拭子采集粪便标本于平皿培养基内行伤寒、痢疾菌培养;空腹采集静脉血检测:血清谷丙转氨酶(ALT)、甲型肝炎(甲肝)抗体(抗-HAV)、戊型肝炎(戊肝)抗体(抗-HEV),血清学检测用酶联免疫吸附测定(ELISA)法。5种传染病(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伤寒、皮肤病简称“五病”)中有一项不合格为体检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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