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关于内镜再处理的思考
过氧乙酸,气溶胶,消毒剂,1疫情时期内镜诊疗现状,2内镜再处理流程的改进建议,3结语
曹倩玫,冉 伟,汤美玲,李 雪,谢博文,吴素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消化科,重庆 400010)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的发展,全球感染病例的数量激增。内镜诊疗是临床上常用的操作之一,也是重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处理中重要的部分。考虑新型冠状病毒的高度传染性和潜在的气溶胶污染,改进内镜再处理的流程,确保内镜在两次使用之间进行严格的再处理至关重要。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在内镜诊疗过程中确保人员有效防护并防止交叉感染同样重要。
1 疫情时期内镜诊疗现状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具有高度传染性,因此已被国家归类为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1]。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新型冠状病毒重要的传播途径,但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2]。由于在患者的粪便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提示病毒可累及消化道。内镜诊疗间具有相对密闭、通风不良、人员密集等特点,形成气溶胶的可能性大,传播风险较高,因此在内镜诊疗过程中既要高度重视粪口传播途径,同时也要注意粪便对环境污染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2]。内镜诊疗是临床上常用的操作之一,也是COVID-19重症病例处理中重要的部分。有数据表明,目前26.8%的已确诊病例病情较重,应激条件及药物相关的因素可能诱发消化性溃疡,甚至发生危及生命的消化道出血,在重症病例的诊断和治疗中应予以重视[3]。消化内镜作为具有复杂结构的可重复使用的精密仪器,在清洁、消毒、灭菌和其他再处理程序方面比其他医疗设备有更多的技术要求。自疫情发生以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作为重庆市COVID-19定点收治单位,本院消化内镜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消化内镜学会制定的相关指南要求进行规范的内镜诊疗操作,十分重视感染控制和职业防护。根据相关指南和国内外最新相关文献,参照WS 507-2016《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4]及GB 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5],结合自身在临床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我们就内镜再处理流程改进提出了相关建议。
2 内镜再处理流程的改进建议
2.1对内镜室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消化内镜中心应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1]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2]的要求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9157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