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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56694
怀孕禁用哪些药?
http://www.100md.com 2002年5月1日 《家庭用药》 2002年第5期
怀孕禁用哪些药?

     统计结果表明,2%的新生儿重要器官和次要器官的畸形与孕妇长期滥用药物有一定关系,尤其在妊娠早期3个月内更为重要。药物的致畸作用与药物的种类、用药时期的孕(胎)龄、药物的剂量及用药时间长短、药物的毒性、物理化学特性及孕妇吸收能力等因素密切相关。本文就妊娠期禁用的药物与其致畸情况叙述如下:

    早孕期禁用的药物

    早孕期指妊娠初期的3个月。在该期中,最易致胎儿畸形的时间是从受孕第2周始至第8周末。这段时间为胎儿的器官形成期,严重的形态异常与畸形主要发生在此期。从第9周开始,致畸药物则影响着胎儿的生长发育和器官结构的完全性,特别是大脑的发育。在早孕期内禁用的药物有:含酒精制剂、大部分活病毒疫苗、碘、糖皮质激素、甲硝唑、替硝唑、利福平、氯喹、乙胺嘧啶、甲氧苄氨嘧啶、金刚烷胺、碘苷、阿糖腺苷、丙米嗪、苯妥英钠、巴比妥类药物、利眠宁、安定、氟哌啶醇、碳酸锂、苯丙胺、氯丙嗪、奋乃静、速尿、香豆素类抗凝药、抗肿瘤药物、抗甲状腺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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