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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炎药申明:“我不是潘金莲 ”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月1日 《家庭用药》 2017年第1期
     最近,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正在热映,作为老医生,不禁想起当年“潘金莲”是抗生素的代称——“潘”乃盘(潘)尼西林,即青霉素;“金”即金霉素;“莲” 即链霉素。人们把这“三素”作为该类药物的“三个代表”,将其充当抗生素的代名词沿用至今。

    然而有不少患者,甚至某些医生往往将化学合成的抗菌药(如磺胺、氟喹诺酮类抗菌药)或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草药(如金银花、鱼腥草、板蓝根)“收编”入抗生素队伍中,于是抗生素兵团成为“杂牌军”;也有误将非甾体解热镇痛抗炎药(如消炎痛、布洛芬)划归到抗生素的“圈子”内,致使“外行充当内行”,造成误用而不能取效。这种乱象是误以为“抗生素=抗菌药=消炎药”。其实,“抗生素≠抗菌药≠消炎药”。为此,消炎药只得宣告:“我不是潘金莲!”

    抗生素并非“消炎药”

    老百姓通常把抗生素、抗菌药和非甾体解热镇痛抗炎药统称为“消炎药”,其实,抗生素和抗菌药有抗菌而无“消炎”的作用。我们所用的抗生素或抗菌药不是直接针对炎症来发挥作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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