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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药三分毒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27日 《中华养生保健》 2007年第4期
     “毒”有两解,误判千年

    中国古代谈中药的“毒”字就是该味药的偏性,即偏于温凉寒热的药性。中医所谓的“以毒攻毒”,用《黄帝内经》的话来说便是“(有)热(邪)者(当以)寒(性药物收敛)之,(有)寒(邪)者(当以)热(性药物疏通)之”,就是要利用中药的寒热偏性(也就是“毒”性)来祛除(或中和)人体内的热寒病邪的偏性,这才是中医“以毒攻毒”的正确理解。而如果用反了,便会偏上加偏(即“毒”上加“毒”),邪者益邪,如同火上浇油或者雪上加霜,便会加重病情,甚至要了人命(如绝大多数体质虚弱的人,滥服六味地黄或洋参虫草,就是阴药补阴邪,只是至死不知因何而死罢了)。从错用方药这个意义上说,倒是可以用今天“毒”的含义来理解了。

    老话说“是药三分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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