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高通量血液透析应用于治疗尿毒症患者的临床价值
1资料与方法,1一般资料,2纳入与排除标准,3方法,4观察指标,5统计学分析,2结果,1两组患者血清生化指标比较,2两组患者血清微炎症状态指标比较,3两组患者血清营养指标比较,4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5两组患者
赵晓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肾内科,内蒙古 呼和浩特,010017)
尿毒症是慢性肾衰竭患者病情进展至终末期的表现,患者的典型症状为肢体水肿、食欲下降以及身体疲乏等。患者的肾功能严重丧失,引起水、电解质失衡,内分泌功能失调,同时代谢终末产物等在机体中不断潴留,使患者产生相关症状及体征表现,如腹泻、纳差、呼吸困难、恶心、呕吐等,随病情进展还可能诱发感染、高钾血症等并发症,甚至诱发脏器功能性障碍,威胁患者的生命健康[1]。尿毒症患者的治疗手段包括透析治疗和肾移植治疗,然而肾移植治疗的肾源有限,并且可能出现肾脏排斥,因此其临床应用受限。目前,血液透析是尿毒症患者的主要治疗手段,高通量血液透析的高通量膜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能够更好地清除毒素物质,改善机体营养状况以及预防肾性骨病、心血管并发症等,本研究将探究对尿毒症患者采用高通量血液透析的治疗价值。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20年3月~202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收治的220 例尿毒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表法将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110 例。观察组男60 例,女50 例;年龄43~78 岁,平均年龄(59.80±2.50)岁;体质量指数(BMI)16.80~27.50 kg/m2,平均BMI(22.80±1.60)kg/m2;病程1~6年,平均病程(2.50±0.40)年。对照组男59 例,女51 例;年龄42~79 岁,平均年龄(59.70±2.60)岁;BMI 16.50~27.60 kg/m2,平均BMI(22.90±1.50)kg/m2;病程1~5.5年,平均病程(2.60±0.30)年。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患者对治疗方案知情同意,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本研究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符合《西医内科学》[2]对于尿毒症的判定准则;②维持性血液透析≥12 个月者;③意识状态清晰者;④相关资料齐备者;⑤年龄18~80 岁;
排除标准:①具有重度出血倾向表现者;②确诊呼吸衰竭者;③确诊肝癌、肺癌等恶性肿瘤者;④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变者;⑤具有肝脏、肺脏、心脏等脏器功能病变者(心脏代偿性增大除外);⑥合并低血压者;⑦确诊各类急慢性感染疾病者;⑧确诊各类精神疾病者;⑨无法配合完成规范化治疗或研究中途退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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