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咖啡与286万美元
孙泠1992年2月,79岁的美国老太太斯黛拉·莉柏克搭乘外孙驾驶的轿车,途经当地一家麦当劳快餐店时,通过“驾车销售窗口”买了一杯咖啡,售价49美分。轿车驶离餐馆后,莉柏克需要往咖啡里添加奶精和白糖,她的外孙便停住了车。莉柏克坐在前座乘客位置上,她把杯子放在双膝之间,左手拿着奶粉袋和糖袋,右手试图打开杯盖,没料想一不小心,整杯滚烫的咖啡都泼洒在她的两腿之间,导致大腿内侧等处严重烫伤,其中“三度烫伤”面积占全身皮肤6%。
美国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只要举证产品有缺陷,造成了人身及财产损害,往往都可以胜诉。麦当劳公司是快餐店的拥有者,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对顾客提供保护;如果咖啡温度过高,而且没有事先警告,致使顾客遭受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顾客有权起诉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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