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能断“家暴事”
李莹,保障法,阿兰
张渺最难熬的那些年,赵阿兰真的担心,总有一天不是前夫打死了她,就是她杀死他。
他们离婚12年了,但无论她带着孩子搬到哪里,前夫总能千方百计打听到她的落脚处,跟过去同吃同住,时不时对她实施殴打。她被菜刀顶过脖子,被灌满开水的暖壶砸过头,被胶带缠过手脚。她随手指出身上的伤口,有的缝过针,有的没有。她感慨自己命大,“老天爷照顾”。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一个多月后,内蒙古一家地方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禁止赵阿兰的前夫“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亲属”,同时责令他搬走。
前夫起初还不服气。在法官的办公室里,他在人身安全保护令上签了字,然后当场将这纸文书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司法人员只好同他谈话,让他明白,保护令绝不是一纸空文。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如果违反要承担法律责任。他这才怕了,从她的生活中撤出。“有活路了。”赵阿兰说。
走上这条“活路”,许多人用了很久。
从绝望到重现希望
到2017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一周年。在这一年中,章小云的生活经历了从失望,到绝望,再到重现希望。
老家在重庆的她,前年年底和丈夫离了婚。离婚前丈夫最后一次动手打她,是因为她打算在国庆长假期间回老家看望父母,而他不乐意她去。打她的理由,幾乎都是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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