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是装进酒瓶的诗篇
“拿去喝吧,这是我为众人所流的血,也是上帝和人立约的血。”——《圣经》
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中把红酒(葡萄酒)比喻为自己的血,面包为自己的肉。这便证明了上帝是极度地溺爱着高卢人……
一
酒如女人,总要有会懂的人才能让其散发魅力,愈懂酒、爱酒,愈能从中品出好味。
我总是认为好的饮品,是会引出人们心里不同的心情,如同美丽的女人。在我心中总觉得如茶的女人虽不张扬,但自有特色让你沉迷其中。咖啡一样的女人是那样地浓郁芳香,让人精神焕发。而红酒般的女人,应该就是妩媚热烈,浪漫且撩人了。东西方文化虽然不乏差异,但对妩媚的占有欲或侵略度大致如出一辙。因此,红酒的流行,想来也是出于“食色性也”的本能与共识。
具有2000多年历史的红酒,身份的显贵源于它成为了路易十四、路易十五皇帝的御用酒。此后从雨果到大仲马,从巴尔扎克、俄国沙皇到19世纪初美国总统汤马士·杰佛逊,都与红酒结下了不解之缘。因此,红酒的妩媚,似乎更带有一种贵族或绅士式的味道(一种特权标志的象征)。所以能一杯红酒在握,对许多人来说,便仿如成了绅士、贵族(或准绅士、准贵族)。哪怕这样的情结,颇有点像喊声“革命”,便成了革命党的“阿Q”。如今社会上“红酒有益健康”的说法甚为流行。然而国人因为不谙红酒文化,红酒便无辜地被迫蒙上了一块神秘的面纱。一方面不但成为名流炫耀的工具,被虚名所累;另一方面作为有利于健康的籍口而被一些凡夫俗子海量牛饮。所以,红酒曾一度在我眼中成为最媚俗、充满小市民味道的代名词,现在回想起来也有一种很是无奈的感觉。
说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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