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现代养生·上半月》 > 2023年第9期
编号:587042
临床医师执业法医临床鉴定人的角色转换理论与实践
http://www.100md.com 2023年8月29日 现代养生·上半月 2023年第9期
     程光 黄庆海 李海燕 王欢 吴琳 刘勇 白俊清 程爱国 白璐

    目前,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多数是具有临床医学高级职称经过法医学专业培训和相关法律培训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师。出身于临床医学专业的鉴定人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但其多数人都有“先天不足”——非法医学专业,因此,往往在鉴定过程中存在着“经验”“差不多”“预后差”“依靠医院辅助检查报告”等惯性临床思维,在鉴定意见书上的措辞也会表现出不够严谨、没能字斟句酌,甚至掺杂着对某些损伤仍然停留于临床认识和思维上等问题。这都是临床医师与法医临床鉴定人的角色转换中经常纠缠的问题。如何完成由临床医师向法医临床鉴定人的角色转换,现将我们对此问题的理解认识并结合长期在法医临床鉴定中的执业实践,总结如下。

    1? 充分认识到职能之不同

    临床医师与法医临床鉴定人有着不同的角色,其职能截然不同。在医院是临床医生,临床医师的职能是治病救人,对于症状、体征、演变过程、决定诊断的辅助检查非常重视,而对作为佐证的辅助检查如肌电图、诱发电位等只满足于“异常改变”。在法医临床鉴定机构执业时,作为法医临床鉴定人的职能是依法对被鉴定人的人体损伤程度做出医学科学鉴定,以追究当事人责任以及对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使得被鉴定人获得应得的赔偿,所以必须以法律为准绳,本着科学求是的精神,概念清晰、表达准确、字斟酌句、严肃严谨,即便是标点符号也不允许出现误用、错用、错解、错写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580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