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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61611
终结“被精神病”
http://www.100md.com 2013年6月1日 《现代养生·下半月》 2013年第6期
现行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缺陷,适用对象是严重精神障碍者,应采取“无害则无非自愿”标准
     现行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缺陷

    《精神卫生法》明确了非自愿医疗的概念、标准和程序等,以此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当事人是否有精神病;第二,当事人的精神病是否严重到必须强制住院

    今春,59岁的河南漯河农民徐林东跨出精神病院大门,踏上回家的路。

    6年前,因为帮助邻居跟镇政府打官司,他被镇政府有关人员强行送进了精神病院,跟真正的精神病人一起住了2000多个日夜。昔日的黑发已变得花白,原来住的小院已经破败不堪,悲伤的老父亲已撒手人寰。“代价太大了。”徐林东唏嘘,“我要讨回公道。”2010年4月,该事件被媒体披露,成为轰动一时的“被精神病”案。

    近年来,各地“被精神病”事例屡见报端,主角多是类似徐林东这样的上访者,甚至精神病学专家也不例外。

    西安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纪术茂,因为退休、科研等问题与院长产生矛盾,给有关领导写信反映,被所在医院院方出具的一份文件指称“有精神病”,他与另一同行的几句私下闲聊也成了“鉴定依据”。这位主持鉴定过2000余个司法精神病案例的专家痛心地说:“如果权力被滥用到精神病的诊断中,说你得病了你都没有办法申诉,谁都可能会成为下一个精神病人。”

    4月10日,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在京举办《精神卫生法》媒体培训座谈会,与会专家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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