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雾化方式治疗小儿呼吸系统疾病的临床疗效对比
【摘要】目的:研究对小儿呼吸系统疾病采用超声雾化与氧气雾化方式治疗的临床效果差异。方法:选取我院近年收治的90例小儿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分别采用超声雾化、氧气雾化治疗。对比两组临床症状消失时间以及治疗效果差异性。结果:采用氧气雾化治疗的观察组各项临床症状均在更短时间内消失,且治疗总有效率达到100%,而采用超声雾化治疗的对照组总有效率仅为88.89%,对比之下观察组疗效更为确切。结论:治疗小儿呼吸系统疾病更应采用氧气雾化方式,在I临床疗效上起效更快、效果更优,具有临床推广价值。
【关键词】呼吸系统疾病;氧气雾化;超声雾化;治疗效果
在儿科临床疾病中,呼吸系统疾病较为常见,目前多采用雾化吸入治疗。雾化可分为氧气雾化与超声雾化两种,本文采用对比方式研究了这两种雾化方式的疗效差异,现将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在2015年2月-2015年12月期间收治的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共90例,按照随机原则分为对照组及观察组,各组45例。对照组中男患21例,女患24例;年龄最小1岁,最大7岁,平均年龄(4.2±0.9)岁;疾病类型:13例急性喉炎、15例支气管哮喘、17例支气管肺炎。观察组中男患22例,女患23例;年龄最小1岁,最大6岁,平均年龄(3.8±0.7)岁;疾病类型:14例急性喉炎、13例支气管哮喘、18例支气管肺炎。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疾病类型对比上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一般方法
两组患儿入院后,均实施常规补充水分、止咳祛痰、抗感染、抗病毒治疗,保持患儿呼吸道通畅状态,避免治疗期间发生感染。
雾化药物选用特布他林雾化液,每次2.5mg;布地奈德混悬液,根据患儿年龄,1岁以下每次0.5mg,1岁以上每次1mg;氨溴索注射液,每次7.5mg。
对照组采用超声雾化方式,每次超声雾化半小时,每天1-2次。观察组采用氧气雾化方式,使用雾化压缩泵雾化机面罩雾化吸入,每次雾化操作15分钟左右,每天2-3次。雾化结束后关闭机器,指导患儿正确漱口、排痰。两组患者均治疗5天为一疗程,一疗程结束后对比疗效差异。
1.3疗效判定标准
将呼吸系统疾病治疗效果分为显效、有效、无效三种程度,各程度判定标准如下显效——在治疗三天内患儿临床症状明显缓解,缺氧及呼吸困难情况完全消失,不存在哮鸣音。有效——患儿用药4-5天后,临床症状明显缓解,肺部啰音有所减少,仍需持续治疗。无效——患儿在治疗5天内临床症状并无明显缓解情况,仍存在较严重咳嗽等不适感。
1.4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23.0统计学软件对本组研究对象的临床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工作,以均数±标准差表示计量数据,以t检验,若P<0.05,则表示组问数据对比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临床症状消失时间
统计两组患者在不同雾化方式下临床症状消失时间,包含肺部啰音、呼吸困难、咳嗽三种。结果显示,采用氧气雾化的观察组各项临床症状消失时间均明显短于采用超声雾化的对照组,具体统计结果见表1。
2.2治疗效果对比
统计两组中显效、有效、无效程度的人数并行组间对比,计算两组治疗总有效率。结果显示,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为88.89%,观察组为100%,组问对比差异显著(p<0.05),具体统计结果见表2。
3讨论
由于儿童各器官发育尚未成熟,加上年龄因素,其粘膜纤毛运动较差,咳嗽反射能力较弱,无法自行将痰液咳出或排出,痰液在呼吸道中聚集造成气管狭窄,对治疗产生阻碍。临床上多以雾化吸入方式治疗,对于儿童而言,这一治疗方式可达到较高依从性,并且能够在短时间内稀释痰液,减轻黏膜水肿程度,消除支气管痉挛,缓解缺氧、呼吸困难以及喘息症状。
超声雾化与氧气雾化在操作上有一明显差异,即雾化方式分为口含嘴吸入法与面罩吸入法两种。在超声雾化中采用口含嘴吸入法,由于患儿通常年龄较小,吸入时由于药物造成的不适感会感到苦涩,因此存在挣扎、哭闹表现,让喷嘴在口中活动,可能造成其牙龈出血或损伤口腔黏膜。一些患儿在哭的过程中,喷嘴表面可能形成薄膜,造成喷嘴堵塞,影响到药物的雾化吸收。氧气驱动雾化采用的是面罩吸入法,对患儿面部不会产生较大压迫感,在口鼻上放置面罩能够有效减少患儿哭闹、挣扎的程度,从而提升药物的吸入有效性。
根据本次研究结果,采用氧气雾化吸入的观察组在临床症状消失时间上明显更短,且治疗总有效率达到100%。可见在小儿呼吸系统疾病雾化治疗时更适合实施氧气雾化操作,可达到更优临床疗效,具有推广价值。, 百拇医药(陈应芳)
【关键词】呼吸系统疾病;氧气雾化;超声雾化;治疗效果
在儿科临床疾病中,呼吸系统疾病较为常见,目前多采用雾化吸入治疗。雾化可分为氧气雾化与超声雾化两种,本文采用对比方式研究了这两种雾化方式的疗效差异,现将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在2015年2月-2015年12月期间收治的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共90例,按照随机原则分为对照组及观察组,各组45例。对照组中男患21例,女患24例;年龄最小1岁,最大7岁,平均年龄(4.2±0.9)岁;疾病类型:13例急性喉炎、15例支气管哮喘、17例支气管肺炎。观察组中男患22例,女患23例;年龄最小1岁,最大6岁,平均年龄(3.8±0.7)岁;疾病类型:14例急性喉炎、13例支气管哮喘、18例支气管肺炎。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疾病类型对比上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一般方法
两组患儿入院后,均实施常规补充水分、止咳祛痰、抗感染、抗病毒治疗,保持患儿呼吸道通畅状态,避免治疗期间发生感染。
雾化药物选用特布他林雾化液,每次2.5mg;布地奈德混悬液,根据患儿年龄,1岁以下每次0.5mg,1岁以上每次1mg;氨溴索注射液,每次7.5mg。
对照组采用超声雾化方式,每次超声雾化半小时,每天1-2次。观察组采用氧气雾化方式,使用雾化压缩泵雾化机面罩雾化吸入,每次雾化操作15分钟左右,每天2-3次。雾化结束后关闭机器,指导患儿正确漱口、排痰。两组患者均治疗5天为一疗程,一疗程结束后对比疗效差异。
1.3疗效判定标准
将呼吸系统疾病治疗效果分为显效、有效、无效三种程度,各程度判定标准如下显效——在治疗三天内患儿临床症状明显缓解,缺氧及呼吸困难情况完全消失,不存在哮鸣音。有效——患儿用药4-5天后,临床症状明显缓解,肺部啰音有所减少,仍需持续治疗。无效——患儿在治疗5天内临床症状并无明显缓解情况,仍存在较严重咳嗽等不适感。
1.4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23.0统计学软件对本组研究对象的临床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工作,以均数±标准差表示计量数据,以t检验,若P<0.05,则表示组问数据对比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临床症状消失时间
统计两组患者在不同雾化方式下临床症状消失时间,包含肺部啰音、呼吸困难、咳嗽三种。结果显示,采用氧气雾化的观察组各项临床症状消失时间均明显短于采用超声雾化的对照组,具体统计结果见表1。
2.2治疗效果对比
统计两组中显效、有效、无效程度的人数并行组间对比,计算两组治疗总有效率。结果显示,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为88.89%,观察组为100%,组问对比差异显著(p<0.05),具体统计结果见表2。
3讨论
由于儿童各器官发育尚未成熟,加上年龄因素,其粘膜纤毛运动较差,咳嗽反射能力较弱,无法自行将痰液咳出或排出,痰液在呼吸道中聚集造成气管狭窄,对治疗产生阻碍。临床上多以雾化吸入方式治疗,对于儿童而言,这一治疗方式可达到较高依从性,并且能够在短时间内稀释痰液,减轻黏膜水肿程度,消除支气管痉挛,缓解缺氧、呼吸困难以及喘息症状。
超声雾化与氧气雾化在操作上有一明显差异,即雾化方式分为口含嘴吸入法与面罩吸入法两种。在超声雾化中采用口含嘴吸入法,由于患儿通常年龄较小,吸入时由于药物造成的不适感会感到苦涩,因此存在挣扎、哭闹表现,让喷嘴在口中活动,可能造成其牙龈出血或损伤口腔黏膜。一些患儿在哭的过程中,喷嘴表面可能形成薄膜,造成喷嘴堵塞,影响到药物的雾化吸收。氧气驱动雾化采用的是面罩吸入法,对患儿面部不会产生较大压迫感,在口鼻上放置面罩能够有效减少患儿哭闹、挣扎的程度,从而提升药物的吸入有效性。
根据本次研究结果,采用氧气雾化吸入的观察组在临床症状消失时间上明显更短,且治疗总有效率达到100%。可见在小儿呼吸系统疾病雾化治疗时更适合实施氧气雾化操作,可达到更优临床疗效,具有推广价值。, 百拇医药(陈应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