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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224103
溺水死亡的法医病理鉴定研究
http://www.100md.com 2017年7月1日 现代养生·下半月2017年第7期
     [摘要]溺水死亡在法医病理鉴定一直是一个难点,主要是由于很大一部分的溺死者没有进行特征性尸检,因而案例较少。除此之外,国内和国际诸多学者对于溺水死亡的检验方法还存在疑议。本文从溺死鉴定的三个主要步骤进行阐述,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文献,对溺水死亡的鉴定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以期为今后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溺水死亡;鉴定;法医学

    溺水死亡,俗称淹死,是由于液体进入人体呼吸道,阻碍了体内正常的气体交换,最终导致人体缺氧而发生的窒息性死亡。一般来说,一个人从开始溺水到溺死的全过程大约平均会耗时6min左右,但具体溺亡时长还需由其体质、年龄、水性、水温等多种因素而定。溺水死亡在我们平日的生活、生产中都十分常见,据统计,其死亡率在多种非正常死亡方式中位居第二,仅次于交通事故。因此,法医对溺亡尸体进行全面、细致的鉴定和检验,对于案件真实性、结果准确性的还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根据溺水死亡的主要特性,从多个角度对鉴定时应当注意的事项进行探讨论述。

    1现场勘查阶段

    首先,在对溺水地点及周围环境进行勘查时,应当进行全面、细致的搜索,尽可能地寻找出充分能证明死者身份或能定义案件性质的关键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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