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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11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连载一)
http://www.100md.com 2020年2月1日 《现代养生·下半月》 20202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建立协作机制,为老年人、孤残儿童提供安全、便捷的医疗和健康服务。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落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举办医疗卫生机构,为公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保障。

    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考虑本行政区域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医疗卫生资源、健康危险因素、发病率、患病率以及紧急救治需求等情况。

    第三十八条 举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二)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医疗卫生人员;

    (三)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疗机构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条件和配置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第三十九条 国家对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分类管理。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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